上週談完意定監護後,有位單身的客戶焦急地跑來找我:「Michael,新聞說法務部要修法廢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了,那我現在是不是『以靜制動』,等修法通過就好?」
我看著他,搖搖頭說:「風險是不會等人的。」
這就像氣象預報說超級颱風(變故)隨時會來,而政府說:「我們打算蓋一座超級水壩(修法)來擋水,但大概要蓋 3 到 5 年。」
請問,你會選擇坐在家裡空等水壩蓋好?還是現在就趕快先堆沙包、裝防水閘門?
從草案到三讀通過,這 3-5 年就是最危險的「空窗期」。
如果在修法通過前發生了什麼事,適用的依然是「有特留分」的舊法。這意味著,那些讓你頭痛的親戚,依然拿著舊法當令箭,合法分走你的資產。
別只會用「遺囑」去跟特留分硬碰硬(因為遺囑在特留分面前是無效的),你需要的是更聰明的「資產防禦工事」。
核心解方:對抗特留分的 4 大實務策略
身為家族傳承顧問,我將生硬的法律工具,轉化為四種好理解的戰略,教您如何在這段空窗期,守護好自己的堡壘。
【概念】:
既然特留分是算「身後的遺產」,那我在生前把財產變少不就好了?這就像是你怕房子被分走,所以在生前就先辦理「提早交屋」,把房子、現金過戶給乾兒子或配偶。房子既然已經過戶,就不再是遺產,兄弟姊妹自然分不到。
這招雖然乾淨俐落,但有兩個副作用:
1. 過路費(贈與稅): 每年只有 244 萬免稅額,若要移轉大額資產,稅負成本不低。
2. 失去了鑰匙(控制權): 這是最可怕的。房子過戶給乾兒子後,萬一他變了?萬一他把房子賣了?甚至把你趕出去怎麼辦?
這招強烈建議搭配「贈與信託」。就像過戶給他,但鑰匙還鎖在你手裡(約定本金不能動、或必須照顧你到終老),才能保障安全。
【概念】:
這是我最推薦的方案,也是 CP 值最高的工具。
一般遺產就像搭「區間車」,每一站(繼承人)都要停,大家都可以上車分一杯羹。
但「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」,就像是一列「高鐵直達車」。
根據《保險法》第 112 條,這筆保險金「不計入遺產總額」。
意思是:這筆錢會直接飛越特留分的收費站,準時、完整地送到指定受益人(乾兒子)的帳戶裡。兄弟姊妹只能眼睜睜看著車開走,一毛錢都攔不下來。
控制權在手: 在你身故前,車票(保單)還在你手上,隨時可以退票(解約)或換乘客(變更受益人),不用看人臉色,這才是真正的掌控權。
【概念】:
這是專屬於「已婚頂客族」的防護罩。
當先生過世,兄弟姊妹虎視眈眈準備來分遺產(蛋糕)時,太太可以先舉手喊:「等一下!根據法律,這塊蛋糕我有權利先切走一半!」
這就是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」。
效果: 先把一半資產變成「太太的財產」,剩下的另一半才當作「遺產」讓大家分。這樣兄弟能分的基數瞬間少了一半。
限制: 這招只保配偶。像曹西平這種想留給「乾兒子」的情況,這招完全無效。
【概念】:
這就像在球場上,裁判直接判球員「紅牌出場」,取消他的比賽資格。
依《民法》第 1145 條,如果兄弟姊妹對你有「重大虐待或侮辱」(如棄養、毆打、重大精神折磨),你可以在遺囑裡寫明:「我要剝奪某某某的繼承權」。
代價極高: 雖然威力最大(一毛都不給),但裁判(法官)的標準非常嚴格。你必須留下錄音、報案紀錄、辱罵簡訊當證據。
往往你走了之後,乾兒子還得拿著這些證據去跟兄弟打官司,證明「他們真的很壞」。這是一場漫長且難堪的泥淖戰,通常是最後手段。
Michael 觀點:不要單打獨鬥,要打「組合拳」
法律是死的,工具是活的。單用一招往往有漏洞:贈與怕老了沒錢、剝奪繼承怕打官司、剩餘財產不適用第三人。
「保險 + 信託 + 遺囑」
的組合拳。
- 用保險(現金): 坐上直達車,完全避開特留分,給最愛的人最實質的生活費。
- 用遺囑(不動產): 雖然會被分,但至少表明意願,處理掉難切割的房子。
- 用信託(鎖): 確保錢到了乾兒子手上後,不會被揮霍,或是用來支付你晚年的長照費。
結語:別把家族的和諧,賭在立法院的進度上
法律是政府給的底線,工具是你自己築的防線。與其每天看新聞期待修法通過,不如現在就動手,把資產搬到安全的地方。
真正的愛,是不留麻煩給所愛的人。
看完這四種防禦工事,您是否在想:「我的資產結構適合哪一種?」、「保險受益人該怎麼寫才安全?」、「信託條款要怎麼訂?」
每一個家庭的資產結構與情感狀況都是獨一無二的,沒有一套公式能套用所有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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